网售冒牌童装 数月货款达140万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信息来源:tttzzz.com 时间: 2013-05-21 浏览次数:2516
宁双权仿造知名品牌童装,通过网上批发的形式将假冒童装低价销售到多个地区,开工不到半年订单就超过140万元。市公安机关昨日通报,该案中2名被告人曾某、章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法院判处缓刑,对两人的罚金共达120万。
2012年6月初,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间位于沙溪镇青云路的制衣厂未经商家授权,生产制造大量假冒G A P等知名品牌童装,并通过网络批发的形式低价销售到成都、上海等地。举报人称,一件在商场要卖几百元的衣服,在其网店内却仅仅标注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而且该店销售的童装款式新颖、仿真度极高,一般消费者难以辨别服装的真伪。
得知此线索后,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发现,该制衣厂位于沙溪镇青云路某偏僻小巷中,制衣厂实际所有人是一个名叫曾某的人。自2012年起,曾某和妻子章某招聘多名技术工人在厂内生产制造大量假冒伪劣童装,为了扩大销售渠道,该厂制作了销售网站,网站上挂卖多款品牌服饰,客户可根据需求通过邮箱会员形式进行注册订单,双方谈妥价格后以支付宝方式收取货款。短短几个月时间,曾某通过本人及其妻子的帐户收取货款超过140多万元。
5月7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2名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其中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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